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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劇,人生盡是不如意,願死者安息!媽媽節哀順便!保重自己!
電單車皮包鐵都揸,唔識想,太危險。
@@johncheng4106 魯莽行為必付出代價!
研究吓(請指教):休班關員不應負任何刑責 反而死者女友須接受調查現場是雙線同方向行車(不包括巴士專線)。鐵騎士之前已帶領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逃避行車保險過期。休班關員是企在開線企圖勸喻鐵騎士投降, 但鐵騎士在雙線中稍微過了白線奔馳且有著一份「惡意」撞向關員。視頻逐格硬照看到關員閃避, 並沒有拍打鐵騎士頭盔。尾隨之鐵馬是在慢線中間緊追。基本上,休班關員是「企圖勸喻鐵騎士不要再高速逃逸警方追捕,而本身是有閃避鐵騎士, 並沒有企定企硬」。鐵騎士炒車原因是個人 1) 車齡1年,路面經驗青澀; 2) 電單車鈴木大R,180匹, 可達時速300Km驚人馬力; 3) 鐵騎士慌不擇路; 4) 鐵騎士頭盔未有穩妥戴好, 觸及關員手掌後飛脫, 致頭部傷重不治, 這是致死主因。沒有關員出現, 頭盔鬆脫高速炒車撞硬體, 致死情況同樣會出現, 視頻硬照顯示關員沒有拍頭盔, 合理疑點利益歸休班關員。建議警方送鐵騎士頭盔往化驗,看看出事時頭盔有否穩妥戴好,並頭盔是否合乎安全規格。整件事在影響着全人,有兩個層面,我只能告訴你其中之一(50%), 至於這不幸事件為何要發生在香港,我仍在思考當中。A) 法律觀點層面1) Fundamental Breach of Good Conduct - 鐵騎士行車保險過期、超速、拒捕、帶引警方鐵馬兜圈肆無忌憚;2) Malice Applied - 鐵騎士行中線, 稍微過白線意圖惡意衝撞關員;3) Self Defence Analogy - 關員閃避被撞, 肢體平衡下與鐵騎士有接觸,這是可理解接受,類同自衛傷人屬無罪;4) Good Samaritan Act as in First Aid - 整件事看不到關員有任何惡意顯露, 整體而言可受急救 Good Samaritan Act 豁免刑責;5) Benefits of a reasonable doubt go to 關員 - 縱使有疑點,所有合理疑點利益都歸關員。利申: 不認識兩者, 亦沒有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關員是無罪的。視頻太快了,我是下載視頻後逐格審視,99.9% 支持關員是無罪的(那0.1%是為何要關員的出現)。兩者身體接觸源於關員閃避鐵騎士直撞,關員身體平衡下之無意識接觸。若關員有用力拍打頭盔,以車速重量momentum(勢頭)加上用力拍打之反撞力,關員是會跳唔起閃避,同時手臂會斷裂,那便不單只是包紮而是要打石膏。當然警方是可以做實驗測試兩者傷勢之比對,這會更讓人信服。好人會做好事,由於做了好事,做的人是好人,反之壞人會做壞事,做了壞事的,那是壞人。相比對之下,那休班關員是好人,而那鐵騎士是壞人,害己害人;世上多一個好人,少一個壞人,有何不好?怨上天不給予那壞人一個機會改過?那要看那壞人壞到甚麼田地和要犧牲多少好人,你願意做那被犧牲的好人嗎?出街會被壞人撞死的,你可願意?你不願意,那你便要改變立場,與我同一陣線。狠狠地打自己兩記耳光吧,那麼蠢,蠢到要為壞人死!你可對得住你家人?視頻或逐格定鏡看到鐵騎士是首先在慢線中向前疾走,但看到關員出現才稍為扭呔向右過了白線直接撞向關員,為何會如此咁唔好老脾,有可能是事發前剛與女友嘈交被激親火爆引致。鐵騎士新買簇新鈴木大R藍色戰車,問女友新車落地靚唔靚,女友話醜樣普通,真係激到春袋都爆...平時每日都食廿八蚊碟叉雞飯,同女友食就貴啲...積埋積埋...識錯一味靠激女友,卒之爆春袋,死俾你睇!寄語戰友們,遇着靠激呃飯食女,有若厲鬼劏豬櫈,真係無眼屎乾淨盲,早走早着,命會長啲!《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第 36 條規定,任何人攻擊、抗拒或故意阻礙警察執行其合法任務,即屬犯罪。 該罪行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 或者,如果你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你可被控《警察條例》(第232章)第63條下較輕微的罪行。根據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4條,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沒有保險下駕駛)是刑事罪行。 當一個人在路上駕駛車輛,但沒有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就屬於違法。 一個人未到足夠年齡領取駕駛執照,或者被取消駕駛資格,都不獲受保第三者風險保險。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Oct 7, 2021 - 如任何人違反本條而行事,可處罰款10000 元及監禁12 個月;而有關 人士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亦會被取消(由12 個月至3 年不 等)。 此外,運輸署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 章)亦可拒絕 發出有關車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牌照。罰款及監禁12個月;任何人就本條所訂罪行被定罪,其持有或領取汽車駕駛執照的資格須予取消。香港市民拘捕權源於「可逮捕罪行 Arrestable Offences」。法律改革委員會傾向保留可逮捕罪行的現有定義,即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違法者可被判入獄十二個月以上的罪行。 任何人士如發現有人正犯該等罪行或已犯該等罪行,可無須持有令狀而將違法者逮捕。休班關員見到鐵騎士拒停車,已帶領了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於是毅然踏出馬路(鐵騎士快線外檔)外行使示意「慢車」之姿態(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12個月以上監禁之合法市民拘捕權類同), 但鐵騎士不接受慢車且抽頭向外過了慢線與快線中間白線,歹意直趨撞向關員,引發鐵騎士自己不幸撞鐵柱意外身死。個人是非常同情那鐵騎士,因以佢當時之舉止,高速逃避警方鐵馬追捕,兩次兜圈,復心生歹意撞向路人關員,務求攪大事件,這恐怕是受了極高度之刺激才藉此發洩...,所以文中有述及要聯絡調查死者之女友,尋求真相,這亦是一般調查「他殺案」之指定概略。
母親保重身體 真係唔知講咩好😔😔
希望死者家人,朋友保重~
已經是一個不能用一般常識去判斷的法律問題1 車手涉嫌危險駕駛和拒捕2 "攔車路人"涉嫌誤殺無論如何,出了人命,始終是一個悲劇🙁願家屬節哀,望法律給予事件公正的裁決。
就算嗰個揸電單車嘅男士想加速賣甩啲警員,佢都罪不至死!嗰位休班海關太魯罔,佢咁樣人肉截車法,真喺累死人。假如嗰個電單車手撞咗落佢度,咁就齊齊攪炒。佢都置佢家人於不顧。
@@wailanwong4655 係拍甩頭盔,不是截車,因原片事後0X編輯部剪走咗幾秒,拍甩頭盔可能想令司機失平衡抄路邊等人捉!因為電單車衝力,拍打時可能已暈了,加上頭盔飛甩,撞前幾妙是無頭盔兼失控徧離車路,所以一撞即出事!
英雄主意,累己累人,一定要追究呢個冇腦的關員
海關累人累物!
@@komlc8946電單車頭盔都可以拍得甩!唔該唔好鳩噏!(我都有架 KTM790).
@@bobochan2088事件教訓大家有罪案不要多事~老人跌倒不要抶
聽落好心痛。同平常新聞唔同。係無方法安慰。希望快渡過難關
🙏🏻🙏🏻🙏🏻🙏🏻 媽媽節哀順變 🙏🏻🙏🏻🙏🏻🙏🏻
悲劇!最慘的就是母親、朋友、女朋友!祈禱她們堅強活下去!啊們!
簡單邏輯,馬路喺車行,行人路係人行,條海關走出馬路已經對交通構成危險啦,警察追車洗鬼搵你個休班海關出馬路一拳打落去幫手,如果條街係多人嘅地方,禁咪多得佢造成更多死傷,呢啲人又害死一個家庭
成件事係悲劇 害死電單車手嘅係佢自己 唔好再將責任推曬畀其他人!
最核突係有啲人,企圖將海關殺人嘅責任抹除,認為車手犯法就係咎由自取, 俾人殺係好合理, 真係唔知嗰啲物體個腦係咩構造
@@fallonlau8238你認為.那人走出馬路攔車!還拍打司機頭部!令司機失控撞死做法正確?佢無責任?那以後香港人是否要學佢做法??😡
@@fallonlau8238如果香港冇案例,咪用其他國家個案案例囉!就算在執法時候不適當領導人死亡都會被控告誤殺
@@two3888 外國亦都有好多cases 啲teenagers偷車 跟住被警車追捕而炒車喪生...啲人一味話個海關殺人 你都要搵到個動機先得㗎?邊個犯法在先? 講到個車手好似好無辜咁...早前咪有個癲佬喺屋企發癲 佢屋企人報警 最後警察殺咗個癲佬... 咁又係邊個嘅錯?
應該要控告該名休班海關路上 魯莽行為引致他人死亡罪,兼一定要向這名休班關員索賠
關員同騎手有一大段距離,騎手唔收油仲要衝上去撞關員,你睇唔到架???
点解無人質疑司機為何有人在路中心仍不停車?仍要高速向前衝,難道就不會攞人命嗎?!
@@szechingho-rw1hv very good! 作為老母,連自己個仔騎鐵馬都唔知! 真係失敗!騎手唔收油企圖謀殺休班正義海關警員!
唔係個關員,個司機唔會撞車。個關員係休班架,佢唔係執法人員,佢罔顧自己生命,Iron man上身吖?佢做文職咋,自以為是。司機有錯都罪不致死。
@@tyrex1chan喺你瘋狂走佬,加速既時候,有冇時間比你諗到前面條友唔避不特止仲要伸手打甩你個頭盔?加上以影片入面逃走既電單車既車速根本冇咁多時間比司機反應過黎😓
一路好走,在天堂過另一種生活,願死者安息!
吾知頭吾知路 無可咁樣截車。害人好白痴。
個母親好可憐,辛苦養大個仔,追佢係警察既責任,截車既人亦有不對,因為佢只係普通市民,佢只是路過,值得深思既係........新聞話死者只係行車証記過期無保險,跟本唔須要走,只是小事一宗,罰錢就可以,真心覺得死者真係好可惜,如果可以返轉頭,相信佢一定唔會走,可惜既係一切都太遲了,希望佢母親睇開啲不要傷身體,希望死者一路好走!
佢職業係海關但放左工只係市民一個, 一個害死人既市民
關員同騎手有一大段距離,騎手唔收油仲要加速衝上去撞關員,你睇唔到架???
@@szechingho-rw1hv 市民需要教育就好似你既思想一樣, 一個市民不在行人過路線已經唔應該出現响馬路, 其他行為先唔討論, 希望你唔好有日橫過任何馬路連累到司機危及其他市民。安照你講法你行出公路直線的話司機見到你一定要停比你咁, 珍惜生命
@@x1carbon138 而家係個車手身有屎,犯法要走路
@@szechingho-rw1hv 心態要正確, 明就明唔明就算, 緊記顧己及人
@@szechingho-rw1hv你收皮啦,其實你係咪個海關家屬?
節哀順變!
子不教,母之過!
@@WongHoha 孝順仔會無保險行車證過期駕駛,仲要拒捕,乖極有限啦
@@WongHoha咁受懲罰嘅應該係個海關自己,唔好燒埋佢媽媽嗰疊佢係蠢,唔一定冇家教
1998年來依個世界
@WongHoh所以海關無事a
希望受砉者家人節哀
根本鐵騎士就身有屎,如果唔係使乜開得咁快呀?呢啲根本就係意外,邊個都唔想.
這個世界告訴我好人是無好報惡人冇惡報,會這樣想只是自我安慰
個海關一手把一個家庭打碎了。苦了天下父母心。
好多家庭
真係好慘, 個仔得27歲, 就咁走左.
40歲人都唔用腦諗一諗行為的危險和嚴重性,英雄主義上身,現在害死了一個後生,問你於心何忍。
你幾多歲人仲發佈低能評論,用下腦先?
馬路炸彈原來又真一個考順仔,如果今次冇事走得甩,將來下次出事就會係好丈夫、好父親。
個海關未求情啫🤣 一陣可能係明日之星
@ATVchichikaha-864 使撚求情!睇清楚條片,考順仔係高速直撞,完全冇停車或者收油嘅動作,如果嗰個海關唔係身手敏捷咁跳開閃避,自然反應咁有個伸手動作,今次嘅考順仔係嗰個海關喇
@ATVchichikaha-864 使撚求情!錯就要認,打就企定!麻煩各位睇清楚條片,考順仔係高速直撞向嗰個休班海關,完全冇停車或者收油嘅意圖,如果唔係休班海關身敏捷咁跳開閃避,自然反應咁有一個伸手保護自己嘅動作,今次嘅考順仔就會係休班海關!
@@KKyuen-864 2025年受分名單
可見今天的所謂正義休班服務大眾人員 為了達到目的會用任何手段完成一件事 就算沒有正當程序都習以為常 很多人都為呢件事心痛 希望家屬節哀順變
關員真低智商。[厚多士]阿姐上身
@@szechingho-rw1hv 那個人選擇出去前有無評估環境 人流 風險 後果 及通知附近街上各方人員 路人發出警告警示 以準備有所行動 如果行動失敗可能波及大眾
@@pppp-fy3xg 咁果個車手在選擇逃跑時,又冇諗過會撞死其他人,又冇諗過自己會撞埋牆死……自已犯錯咪自己負責囉,怪得邊個!
@@szechingho-rw1hv 你都識講有一大段距離,個關員自己唔撚閃仲要打騎手個頭攪到騎手死埋,你又䏲唔到架?定係你盲架?
要有一個更好的交代😢
唔好成日話佢係海關就合理化佢佢响呢單case入面只係同我地一樣係市民 係路人甲如果咁都唔判誤殺 我地市民係咪都可以亂9咁衝出去拍甩人地頭盔?而且段片明顯見到電單車無撞到佢 佢係等電單車過左一半之後故意去打人地個頭先唔好話失控 俾佢咁打法 條頸應該未失控都已經傷左了
咁攪法, 人人見到的士違泊就一手打落去個頭, 無法無天呀!!
😂我地思維正常定班海關D人吾正常!
佢只不過係想做一個好市民,個車手已經係高速使入条街兩次,佢先会尝试阻止佢
@@marklee5467 唔好因為有人死咗就美化佢,始作俑者其實根本就係個車手嚟
真是悲劇 ! 😢
謀殺
希望死者一路走好!令致意外發生嘅政府人員應受法律刑責及民事索償!🧐😏
如果警察唔起訴個休班關員家屬直接民事起訴佢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啦,賠償事小最少要畀人知道呢個關員嘅行為係錯要負上責任的!
引用他人留言:英國有單係判民事刑事就判無罪所以警察好大機會不起訴,要家屬告。
一定要對涉事海關民事索償, 唔可以放棄!
一路好走🙏🏻家人節衰順變🙏🏻
以前都有捐款渠道唔知今次有冇
悲劇只能說節哀順變
David老師敢言與真心評論~這個世界上仲有公義?仲有天理嗎?拍打頭部~等同蓄意謀殺~非常陰險惡毒~死者一定寃魂不息~揾佢算脹吧,人心所向。
評歌人協會:終於支持你
@Mabelchu8790 不是支持我,是支持公義。
老師我支持你講的 正義道理, 這個世界 好公平, 馬路士車同埋車行, 休班海關人員 已經放工 在馬路蓄意 拍打人頂帽 這個行為 是不合法的, 一定討回公道
@@meikailee1397 只可惜~官字兩個口,除非全城哄動,全港市民壓力才能討回公義。
今時今日……紀律部隊做嘢,唔使你哋啲蟻民教😢😢😢😢😢😢😢😢⋯⋯阿Sir話冇事就冇事😮😮😮😮😮😮
這海關人員多鱼,博出位,害死個後生仔,一定耍告佢誤殺!😡😡😡😡😡😡😡
真人真事, 我朋友做左犯法事俾警察追, 跌左落山死左, 咁我朋友應唔應該為自己既行為可能會發生既後果負責任?
企圖謀殺,唔好以為。一定告誤殺脫身。
@@hongkonghacker 呢單野係行人干擾行駛中的電單車, 加上佢唔係驚察.
@@hongkonghacker 自己同比人..禁都分吾到..當一樣? 成個理論錯能哂..你d sense人材級
應該先告企圖謀殺,官判唔判誤殺就後話 。
怎解無人質疑駕駛者為何被截查都唔停車?
無睇新聞?😂😂
好心痛
無論此人有沒有執法的權利, 此人以不合理的方式逮捕疑犯導致死亡。在其他國家有類以這些方式拘捕疑犯 導致疑犯死亡,執法人員被判監禁。
如果死者停車受查,便没有悲劇。
放心,交通部做嘢有多種戰術,衝燈,非法賽車、攔截匪徒,包抄、口袋戰術、多重路障,人家專業日日做無出過事、話之你毒品車,改裝跑車、都無死人。如果交通事交通理,企埋一便,就沒有悲劇了!
@@komlc8946人哋最多都係攞香港人做人肉路障,粉嶺死過兩個人啫, 點會估到有英雄會亂入選擇殺人?
是的,死者拒捕又開到咁快,除時會撞死行人,其實對其他人嚟講都構成危險
之前有人留言,因無目擊有犯12個月或以上的罪案發生,只是車牌歪了,犯交通條例,交通想上前調查乜事而响號,只能說不合作,不算拒捕。目擊見司機搶劫、傷人犯緊罪用擴音警戒先係! 現只是阻礙公務俗稱阻差辦工。
死者唔停車係有責任,但唔使死啊嘛?人哋高速駕駛中去伸人一拳,個行為是否會造成嚴重意外,就算悲劇發生前都諗到啦,追車位交警都未撞埋去或出子彈啦,條休班海關扮咩“英雄”,睇咁多謝霆鋒做咩啫!
要告佢,民事, 刑事, 比番公道你地, 條友害死人,
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7)條包括一些有用指引,以協助決定在個別案件中,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有何預期,或對其來說,何謂顯然易見: 「須顧及該個案的整體情況,包括- (a) 關鍵時間有關道路的性質、狀況及使用情況(b) 在關鍵時間在有關道路上的實際交通流量,或按理可預期的在關鍵時間在該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及(c) 能夠預期被告知悉的有關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以及經證明被告已知悉的任何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 既然「危險」必須是「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顯然易見的」,法庭便須從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的客觀角度,來考慮每宗個案。危險駕駛可判三年監。
@@sunec338 而家有個人連做人都唔合格
@@sunec338唔好轉移視線啦,國家洗白隊。死者已逝,唔通你可以告佢咩?一日未入罪都只係嫌疑人,如果香港仲係行普通法的話。休班關員就算係協助追捕都係行為過失導致他人死亡。不過法律面前 窮人_ _。
@@bazzziojt 唔好亂屈角瓜隊! 客觀啲睇電單車好遠就已經見到有人企在路中心,作為合格謹慎嘅駕駛者係咪要減速停車,係駕駛者態度令慘劇發生。今次途人自己惹禍上身、相信以後冇人會做見義勇為嘅笨事?見到南京彭宇案影子!
@@sunec338你依啲人完全唔聽警察指示,係咪想煽動? 你唔知道警察都呼籲市民,遇到危險,市民應時刻緊記「閃、避、求」 ? 仲要人出嚟好似呢個海關咁添煩添亂, 殺埋人?
媽媽請節哀順,好好照顧身體
叫阿仔番嚟搵那位 40歲[厚多士]海關關員😮
死者家屬 一定要追究 休班 海關 殺人兇手
用謀殺罪實輸
悲慘
有好多種方法可以幫警方,但絕對唔係令疑犯死亡
請不要輕輕放下, 要公平審判! 最後一句無咩希望 , 令香港人覺得好唏噓😢
應該可以告關員過失殺人
真係離哂大譜 一個文職關員去攔一架電單車 仲要用手拍人地個頭盔 唔通佢唔知頭盔係騎電單車唯一嘅防護? WTF
情況如同推一個站在懸崔邊的人落山一樣,屬於謀殺行為。
呢單野告咁輕罪難平文憤…
都唔知你哋拗乜春。好心唔代表唔會做壞事喎。孝順好仔又唔代表唔會犯法喎。咁依家一個死左無得告,另一個咪話可能告佢誤殺囉。又告唔到謀殺架啦。成件事就係,一個有心既休班海關,誤殺一名27歲懷疑逃避交警追捕既孝順慳家好男友。無沖突架。告完誤殺再申請巨額索賠囉。人死不能復生,諗吓點同佢抗爭到底。另一個就洗定個八月十五,睇定心理醫生,跟你一世架啦。
你都講得啱嘅,今次係一單悲劇。
海關無錯之後日日有呢d事情,係咪呀
啱!成件事我反而最唔鍾意啲人講到個死者冇責任咁。
十分贊同 @@jfdb1111
@jfdb1111 下次你渣電單車,我過黎搵你睇下我有無事先
市民應該感恩,香港仲有正義既海關,同埋警務人員,見義勇為,並無做錯
錯曬
人神共憤,必需繩之於法
講緊死者家屬同支持者,應該全部繩之於法!
世界上唯一正義的人只有耶穌基督。在香港裡最正義的人是李錦彬牧師。
有幾共憤,佢自己都有問題啦
現今的黑網才是真正的可怕人性,甚麼內容也有,超乎你所想。有些網紅都也被..............
呢個關員隨時上埋人地女朋友屋企搜身睇吓有無藏毒因有可疑。
希望這次可以教育一下香港市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有冇犯法,你嘅生命都應該得到保障,唔係自以為幫人捉賊,就可以莽顧別人的安全。願逝者安息🙏
阿仔為何不續牌及買保險,呀仔無保險不應在街行駛?
保險公司:「好彩過咗期。」
人地衰最多都係坐3個月,你一拳人地就收左檔,做海關判斷力咁差點考番黎? 何況e家香港就算當下走得到警察轉頭都實拉得番,簡單講句英雄主義累死人。
唔好畀佢再做,佢係咪睇得成龍嘅片太多上腦
多得關員多能事
在2016年倫敦的案例中,關鍵判決要點如下:1. 民事責任:- 法庭判定該路人需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需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用和收入損失- 總賠償金額約為£8,000(約港幣$80,000)2. 刑事責任:- 檢控部門最初考慮以魯莽傷人罪起訴- 但考慮到其協助執法的動機,最終沒有提出刑事起訴3. 判決理據:- 法官認為即使出於善意,平民都不應採取可能造成嚴重傷亡的攔截行動- 強調市民協助執法需要有合理限度- 指出只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執法人員才應進行高風險的攔截行動這個案例後來成為英國警方在公眾教育中的重要參考案例,用來說明市民協助執法的適當方式和界限。
呢度係中國! 請用中國領導誤殺而不被起訴的例子
咩案例?
詳盡D?
英國倫敦發生過類似呢單謀殺案嗎?想知,谢
清醒下啦,香港行一國兩制同普通法架@@KKyuen-864
Rip
家屬未來都幾難平靜,又要籌錢辦後事,未來幾年又要上死因庭,又要自己搵律師索償民事庭,願平安大吉有後福!RIP
個關員要做正義嘢點解唔上山搵陳同佳同佢個神棍保護傘,為民除害就係真英雄!
ON 9 香港海關, 魯莽行為, 奪孩子命, 龜縮唔肯自首, 警察唔告誤殺, 等畀天收!
幾皮嘢一個月……又有福利⋯傻嗰個先至去自首……今時今日……紀律部隊做嘢唔使你哋啲蟻民教😢😢😢😢😢😢😢
你ON9
@@bunbuntong1351 天先唔會收,咪自high
第一我認為休班海關可以做得更好,唔拍走車手頂帽,唔企中間,車手可車手唔逃走一定唔會死。所以兩人都有錯,只係車手責任更大。第二,27歲不是孩子,是成人。
可以告謀殺, 個關員做所有動作都是全部有意識及危險的動作,尤其是拍甩頭盔,這動作對駕駛者尤其危險,一旦發生意外必定喪命。所以一定要告謀殺。
誤殺,擺明謀殺,開緊車拍人地頭盔,做海關就可以為所欲為,分享全世界知道香港政府官員係咁樣都可以無事。
當大家微觀爭論司機車速快不快、應不應停低、是否心虛駕車走人;休班是否正義,是否因為有人危險駕駛為人民付出;但無論邊方啱,如此市民個個私自行動執法,不給專業公務員做,後果是日日都有超速駕駛,衝紅燈,咁人人判官上身,人口會迅速減少。加上如有幾架非法賽車在路面,其他司機又個個熱心自己捉人,揸自己車撞停賽車( 可能會撞向司機位)! 成條馬路一大羣車片來片去,可否吸引旅客圍觀,唔知!😅但單嘢可能審幾年,一係宏觀 首要放寬移民,填補人口。不要再為此爭拗浪費時間! ✨ 🙏🏻 願司機 RIP 大家幫阿媽捐助🫶🏻
各位可看翁靜晶危險人物2.0 法律小常職中有解釋此事件中電單車司機及休班關員的法律責任。
請先用5分鐘時間細閱我經過詳細研究的看法,請指教休班關員不應負任何刑責 反而死者女友須接受調查現場是雙線同方向行車(不包括巴士專線)。鐵騎士之前已帶領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逃避行車保險過期。休班關員是企在開線企圖勸喻鐵騎士投降, 但鐵騎士在雙線中稍微過了白線奔馳且有著一份「惡意」撞向關員。視頻逐格硬照看到關員閃避, 並沒有拍打鐵騎士頭盔。尾隨之鐵馬是在慢線中間緊追。基本上,休班關員是「企圖勸喻鐵騎士不要再高速逃逸警方追捕,而本身是有閃避鐵騎士, 並沒有企定企硬」。鐵騎士炒車原因是個人 1) 車齡1年,路面經驗青澀; 2) 電單車鈴木大R,180匹, 可達時速300Km驚人馬力; 3) 鐵騎士慌不擇路; 4) 鐵騎士頭盔未有穩妥戴好, 觸及關員手掌後飛脫, 致頭部傷重不治, 這是致死主因。沒有關員出現, 頭盔鬆脫高速炒車撞硬體, 致死情況同樣會出現, 視頻硬照顯示關員沒有拍頭盔, 合理疑點利益歸休班關員。建議警方送鐵騎士頭盔往化驗,看看出事時頭盔有否穩妥戴好,並頭盔是否合乎安全規格。整件事在影響着全人,有兩個層面,我只能告訴你其中之一(50%), 至於這不幸事件為何要發生在香港,我仍在思考當中。A) 法律觀點層面1) Fundamental Breach of Good Conduct - 鐵騎士行車保險過期、超速、拒捕、帶引警方鐵馬兜圈肆無忌憚;2) Malice Applied - 鐵騎士行中線, 稍微過白線意圖惡意衝撞關員;3) Self Defence Analogy - 關員閃避被撞, 肢體平衡下與鐵騎士有接觸,這是可理解接受,類同自衛傷人屬無罪;4) Good Samaritan Act as in First Aid - 整件事看不到關員有任何惡意顯露, 整體而言可受急救 Good Samaritan Act 豁免刑責;5) Benefits of a reasonable doubt go to 關員 - 縱使有疑點,所有合理疑點利益都歸關員。利申: 不認識兩者, 亦沒有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關員是無罪的。視頻太快了,我是下載視頻後逐格審視,99.9% 支持關員是無罪的(那0.1%是為何要關員的出現)。兩者身體接觸源於關員閃避鐵騎士直撞,關員身體平衡下之無意識接觸。若關員有用力拍打頭盔,以車速重量momentum(勢頭)加上用力拍打之反撞力,關員是會跳唔起閃避,同時手臂會斷裂,那便不單只是包紮而是要打石膏。當然警方是可以做實驗測試兩者傷勢之比對,這會更讓人信服。好人會做好事,由於做了好事,做的人是好人,反之壞人會做壞事,做了壞事的,那是壞人。相比對之下,那休班關員是好人,而那鐵騎士是壞人,害己害人;世上多一個好人,少一個壞人,有何不好?怨上天不給予那壞人一個機會改過?那要看那壞人壞到甚麼田地和要犧牲多少好人,你願意做那被犧牲的好人嗎?出街會被壞人撞死的,你可願意?你不願意,那你便要改變立場,與我同一陣線。狠狠地打自己兩記耳光吧,那麼蠢,蠢到要為壞人死!你可對得住你家人?視頻或逐格定鏡看到鐵騎士是首先在慢線中向前疾走,但看到關員出現才稍為扭呔向右過了白線直接撞向關員,為何會如此咁唔好老脾,有可能是事發前剛與女友嘈交被激親火爆引致。鐵騎士新買簇新鈴木大R藍色戰車,問女友新車落地靚唔靚,女友話醜樣普通,真係激到春袋都爆...平時每日都食廿八蚊碟叉雞飯,同女友食就貴啲...積埋積埋...識錯一味靠激女友,卒之爆春袋,死俾你睇!寄語戰友們,遇着靠激呃飯食女,有若厲鬼劏豬櫈,真係無眼屎乾淨盲,早走早着,命會長啲!《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第 36 條規定,任何人攻擊、抗拒或故意阻礙警察執行其合法任務,即屬犯罪。 該罪行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 或者,如果你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你可被控《警察條例》(第232章)第63條下較輕微的罪行。根據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4條,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沒有保險下駕駛)是刑事罪行。 當一個人在路上駕駛車輛,但沒有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就屬於違法。 一個人未到足夠年齡領取駕駛執照,或者被取消駕駛資格,都不獲受保第三者風險保險。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Oct 7, 2021 - 如任何人違反本條而行事,可處罰款10000 元及監禁12 個月;而有關 人士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亦會被取消(由12 個月至3 年不 等)。 此外,運輸署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 章)亦可拒絕 發出有關車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牌照。罰款及監禁12個月;任何人就本條所訂罪行被定罪,其持有或領取汽車駕駛執照的資格須予取消。香港市民拘捕權源於「可逮捕罪行 Arrestable Offences」。法律改革委員會傾向保留可逮捕罪行的現有定義,即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違法者可被判入獄十二個月以上的罪行。 任何人士如發現有人正犯該等罪行或已犯該等罪行,可無須持有令狀而將違法者逮捕。休班關員見到鐵騎士拒停車,已帶領了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於是毅然踏出馬路(鐵騎士快線外檔)外行使示意「慢車」之姿態(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12個月以上監禁之合法市民拘捕權類同), 但鐵騎士不接受慢車且抽頭向外過了慢線與快線中間白線,歹意直趨撞向關員,引發鐵騎士自己不幸撞鐵柱意外身死。個人是非常同情那鐵騎士,因以佢當時之舉止,高速逃避警方鐵馬追捕,兩次兜圈,復心生歹意撞向路人關員,務求攪大事件,這恐怕是受了極高度之刺激才藉此發洩...,所以文中有述及要聯絡調查死者之女友,尋求真相,這亦是一般調查「他殺案」之指定概略。
如果電單車手見到有人欄路 怕自己或別人有危險而有停車 就不會發生慘劇了😢
都係車cam 特警嗰句:先生你咁講,一定冇車牌,唔係唔會講啲咁低智嘅說話
那個年輕人在警慌中走路, 那条馬路可能只有那個白咭関員跑出來, 如果那位白咭関員不伸出他的白痴手, 那個年輕人的車已走了. 無論年輕人犯了什么罪, 到處監控, 今天拉不到, 明天都捉到, 判刑由法庭定, 不是由白咭市民執行的.
明顯見到電單車手已避開咗佢,係佢伸手拍甩電單車手頭盔,令死者失事身亡
唔犯法咪無事囉 唉 一子錯....
@@winions-en4hf 唔魯莽行事,咪唔會害咗一條人命,一世內疚
關員應該坐監,人哋養大個仔咁辛苦,你一個愚蠢的行為就害成人!如果唔使坐監,天理何在?
最愚蠢行為嗰個就係個車手 一早停咗架車咪冇事囉!搵你做判官 就真係哀哉...
@ 就算個年青車手沒有停車,但罪不至死!為什麼關員要奪走他的命?
@ 不要說是休班海關,即使是休班警察,不在辦公時間內,也不應該干擾警察的工作!
@@fallonlau8238 如果呢個年青車手是你的家人,你可以這樣說風涼話嗎?死者為大!
@pineappleice2274 咁即係話 以後喺街到見到有人話搶野 最好扮聽唔到啦?
見義勇為不代表可以用過多嘅武力,交警追捕疑犯都係遵守緊呢個守則
四個字講曬:草菅人命
人間慘劇
自作自受
有冇辦法可以直接捐款比佢?😢
無論海關員會唔會被告,佢這一生都要背負一條人命,
你覺得拒會內疚咩。 海關有指引這樣冒險去人肉截車嗎
@@amsushi3277我都覺得條友唔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這個關員應該坐監!
佢個腦回路構造我唔信佢內疚 人地呢家一心諗點樣打甩條罪心諗果條友死左係佢唔好彩 可能什至覺得抵佢死見我攔仲唔剎車正契弟
@@waihong9535 英雄主義上身,當然會內疚。完。
呢位媽媽一定要向嗰位休班關員民事索償, 取回公義。即使刑事告唔入, 但係民事都可以告得入, 所以請向律師咨詢。
孝順仔會無保險行車證過期駕駛,仲要拒捕,乖極有限啦
唔代表咁樣就送人一程
咁係咪因爲咁就要死?
海關d朋友?
第一,個關員唔知頭唔知路就衝出嚟 拍人哋個頭盔就合理? 後面有個交通警好合理咁樣追緊佢la, 如果照你咁樣講,個個市民都可以 做人民英雄企出去路中心攔截人?? 只要對方 係畀警察追緊嘅, 呢啲 行為就係合理化唔犯法??做人呢~就要有啲同理心~ 企喺兩方面嘅角度都要諗一諗, 學翁靜晶話齋 佢係一個休班警員,唔係返緊工嘅時候, 佢咁樣嘅行為只係 一個普通嘅香港市民,係可以告佢過失殺人罪。
關員涉干預汽車被捕,乖極有限啦😂😂
殺人兇手!天理難容!😮
@@hihi-pd3wn 其實我覺得個電單車司機唔收油係佢想殺人喎…
認真做埋多餘嘢!交通部專業訓練,日日處理衝燈、超速、非法賽車、攔截匪徒,有多種包抄戰術、多重路障。 閒雜人打電話報告逃離方向已夠,幫手捉人只有捉蟲!😅
心up😢
R.I.P
為何要拒捕逃走,真的不明!?
驚咪走,新牌仔,屌你咁簡單都問
行車證 和 保險過了期
過左期自己身有屎,自己都有責任
@@aobob5243本身佢自己係有責任, 但係個休班海關 係乜都唔知嘅情況底下 就衝出嚟攔截, 其實都好奇怪。。 學翁靜晶話齋 佢只不過係一個休班警員 唔係 執勤當中, 所以當時佢只不過係一個普通嘅香港市民,若果 咁樣做係合法嘅,咁係咪代表每個香港市民見到有警察追住人,就可以 亂咁衝出馬路去拍打人哋個頭盔 導致他人炒車? 所以 佢當時身為一個普通嘅香港市民身份 咁樣做嘅話 係可以告佢 過失殺人罪。。。 另外呢個休班海關我唔見得佢有責任 得去邊, 佢咁魯莽衝出嚟嘅一個決定 不單止害死咗一個後生仔, 亦都係對自己嘅生命 同埋家人不負責任!!
另外我想講呢個後生仔 佢保險過期 各樣嘢 嘅違法, 畀交通警追捕, 就算佢唔停車你覺得警察會搵佢唔到?? 週街都係天眼。。 有需要呢個休班海關 做英雄咩? 難度冇咗呢個休班海關攔截佢 就捉唔到佢咩?再加上佢又唔係犯左乜嘢大罪大案。。 所以呢個休班海關 成40歲咁大個人做啲嘢根本就係冇經過個腦! 害死人不特止!呢D行為仲係對自己生命同對自己屋企人 不負責任嘅表現!!
海關本身職責係對走私、盜版執法。一個休班海關跟普通人無異。人肉攔截高速行駛嘅電單車,對自己及電單車手都有生命危險。而家導致人命傷亡,難免要負刑責。
@@uut378 一定耍判佢有罪
@@kwokhungaaa1495始終係一條人命,監禁係無可避免。
唔判佢天無眼
太惨了
希望家屬識得搵翁靜晶律師幫手❤,果條友魯莽好勝一掌拍死一個家庭。
如果香港沒有公義!那個母親怎樣過這年!怎樣活下去! 關員唯有業隨身呀!真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一個受過專業訓練嘅休班👹明知出手襲擊電單司機會令到電單車失事,罔顧他人生命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出手襲擊導致他人死亡,其心之黑🖤,呢啲都係馬路炸彈之一,必須要以告更高罪名警世!
當時介入的是一名40歲男海關人員,隸屬貿易管制主任職系,等同文職人員,沒接受過紀律部隊及槍械訓練文職人員咋,乜訓練都冇㗎。
@@carmenLi098錯。所有海關關員係接受同一套基本訓練,畢到業才分派工作,按時輪替不同性質工作範疇,可文可武。唔識咪鳩噏去污蔑海關同仁呢件事海關已表明不評論個別人員的笨柒行為~擺明畫清界線
又一個孝順仔榮歸天國
全世界,個個殺人犯啲家屬都話佢個仔係孝順仔,乖乖仔!
@@szechingho-rw1hv說話唔好太涼薄,即使司機不對罪不致死。換位思考,失去親人之痛。自以為是Iron man上身,罔顧自己安全也危及他人。
@@rebeccalamyc 車手同關員有一大段距離,車手唔收油仲要加速撞上去,佢咁樣又何嘗唔係想攞人條命嗎??出得嚟行,早晚要還。佢唔拒捕、唔超速,唔再衝上去撞關員咪乜事都冇囉!
請問佢咁高速有無危害他人?可唔可以形容瘋狂?
@szechingho-rw1hv 咁個關員衝出嚟做乜?佢休班唔係執勤?佢只係一位文職没受訓沒常識去處理這種事。從短片中可見他拍打/拳打司機頭部,力度如何?是否影响司機神智間接做成車禍?出得嚟行,預咗要還!?還都唔使用條命還!!
下次叫個海關用身截非法賽車嘛…….😢
即係你都知個死者係犯左法呀
@ManMars-rr5fi 個死者犯法一件事,但係個重點係個海關一個無腦嘅行為而導致一條人命嘅損失吖嘛
@@manpoklmp7798 第一,我都覺得個海關咁擋係on X, 第二,除非個死者有其他未披露出黎既大鑊野,否則佢咁full雞走到炒車,實屬不智既決定
@ManMars-rr5fi 去到而家個on9 關員俾人拉埋都仲諗住幫佢洗白,唔知行人路上如果咁Q 你老母俾架炒車都撞死埋,你係咪都讚成俾個好市民獎俾個海關呢?
@ManMars-rr5fi犯法系由个官去判
駕駛態度有幾好,大家有目共睹嘅
有冇正義的律師幫幫死者家屬? 😟😢
If you are chased by the police then stop it's that simple. You only run away if you have done something wrong
罪不致死
@@bennyf95講到個死者其實係逃犯,又用4個字就搬龍門
犯法就要被殺?
@monsterkloo584your mother may not be a wonan😂
好慘! 😭
鐵騎士如果唔係開得咁快,點會撞得咁犀利呀?
咪喺 成件事就起源於佢 佢一早停車咪冇事囉! 而家意外死咗 就將所有責任推曬畀海關...
你只批評司機!那人走出馬路攔車!還拍打司機頭部就正確嗎?那以後香港人是否要學他的做法??😡
@@catlove-v2f 首先 成件事嘅起因係司機! 另外 個海關唔係亂阻截任何電單車司機 個海關係知道個電單車係被警察追緊... 最後 架電單車超曬速 有幾多個人會攞自己嘅生命去阻截架車?
@@fallonlau8238 一句到尾!你認為那休班無錯!司機抵死!那休班做法正確?那警方為何要拉那個休班?你去同警方講啦
@catlove-v2f 我從來冇講過休班海關冇錯! 休班海關就係錯在太傻 佢以為佢可以阻截個司機 冇諗過件事最後會變成咁...咁始終係有人死咗 而海關當時又喺現場 警察梗係要捉人返去問話 至於點樣判 要等法官開庭!
什麼事等警方處理。不應該這傻行動令別人死。完全誤殺。可憐的母親失去兒子。悲劇。
大家可以睇下翁靜晶啱啱喺澳門嘅書展嗰段片,有講到呢單嘢可以告佢乜嘢!! 推薦畀死者家屬 睇下下一步點做, 希望有幫助。
一定要有律師監察這單官司。政府在輿論的強迫下只是用了一條較輕的罪名起訴那條仆街「干預汽車」,就算最盛判刑也非常輕。正確應該是誤殺。
孝順就做每一件事之前諗吓屋企人,冇保險揸車,高速逃避警察截停,走得預咗有危險,佢肯一早收吓油門,就唔會搞成咁,玩車唔係玩命,唔係識扭油門就變馬昆斯。
係 海關人員一定有錯 但前提大家真係要安全駕駛 為自己為家人
@@一個人-x6b條友死咗都累個海關!人哋正義幫手,佢差啲撞死個海關吖!同埋冇人叫佢走,走得就預咗7日後反屋企啦
@@lancelot_EUHKI10 所以咪話安全第一lol 海關錯左冇諗清楚後果
@ 我明你講咩 但你講野唔夠中立 冇咩好討論
@@一個人-x6b完全中立!兩面都有錯!
要討回公道,政府應正視這案件,更要對其母親作賠償,讓她媽媽以後生活無憂,😔
首要希望大家安全駕駛
@@一個人-x6b 這句最對。
嗰個海關人員害死人!仲要休班期間,關你咩事?以為自己係正義超人🤬🤬
今次做左一拳超人搞掂左,但係代價好大
關員魯莽行事 最壞情況可以令三條人命同時死亡 好采既係無波及途人 如果抄車位置咁岩有人行緊 結果可能更加嚴重。。。
開得甘快,冇100都最少80
今次速度唔敢判斷,不過起碼唔會像前幾天的炮彈超速咁勁!總之一句講哂有事真係要停停車不要亂銜,要想想家中親人!
最後一下.冇咩希望令我好心up😢
真係人渣海關~直接告佢謀殺
@@chowtim8943 不可能是謀殺,也不會是誤殺。 攪清楚謀殺和誤殺既定義未?
@@guynice4681 或者俾個好市民獎佢囉~!!
再加個金紫荊獎畀佢囉!
悲劇,人生盡是不如意,願死者安息!媽媽節哀順便!保重自己!
電單車皮包鐵都揸,唔識想,太危險。
電單車皮包鐵都揸,唔識想,太危險。
@@johncheng4106 魯莽行為必付出代價!
研究吓(請指教):
休班關員不應負任何刑責 反而死者女友須接受調查
現場是雙線同方向行車(不包括巴士專線)。鐵騎士之前已帶領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逃避行車保險過期。休班關員是企在開線企圖勸喻鐵騎士投降, 但鐵騎士在雙線中稍微過了白線奔馳且有著一份「惡意」撞向關員。視頻逐格硬照看到關員閃避, 並沒有拍打鐵騎士頭盔。尾隨之鐵馬是在慢線中間緊追。
基本上,休班關員是「企圖勸喻鐵騎士不要再高速逃逸警方追捕,而本身是有閃避鐵騎士, 並沒有企定企硬」。鐵騎士炒車原因是個人
1) 車齡1年,路面經驗青澀;
2) 電單車鈴木大R,180匹, 可達時速300Km驚人馬力;
3) 鐵騎士慌不擇路;
4) 鐵騎士頭盔未有穩妥戴好, 觸及關員手掌後飛脫, 致頭部傷重不治, 這是致死主因。沒有關員出現, 頭盔鬆脫高速炒車撞硬體, 致死情況同樣會出現, 視頻硬照顯示關員沒有拍頭盔, 合理疑點利益歸休班關員。
建議警方送鐵騎士頭盔往化驗,看看出事時頭盔有否穩妥戴好,並頭盔是否合乎安全規格。
整件事在影響着全人,有兩個層面,我只能告訴你其中之一(50%), 至於這不幸事件為何要發生在香港,我仍在思考當中。
A) 法律觀點層面
1) Fundamental Breach of Good Conduct - 鐵騎士行車保險過期、超速、拒捕、帶引警方鐵馬兜圈肆無忌憚;
2) Malice Applied - 鐵騎士行中線, 稍微過白線意圖惡意衝撞關員;
3) Self Defence Analogy - 關員閃避被撞, 肢體平衡下與鐵騎士有接觸,這是可理解接受,類同自衛傷人屬無罪;
4) Good Samaritan Act as in First Aid - 整件事看不到關員有任何惡意顯露, 整體而言可受急救 Good Samaritan Act 豁免刑責;
5) Benefits of a reasonable doubt go to 關員 - 縱使有疑點,所有合理疑點利益都歸關員。
利申: 不認識兩者, 亦沒有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關員是無罪的。
視頻太快了,我是下載視頻後逐格審視,99.9% 支持關員是無罪的(那0.1%是為何要關員的出現)。兩者身體接觸源於關員閃避鐵騎士直撞,關員身體平衡下之無意識接觸。若關員有用力拍打頭盔,以車速重量momentum(勢頭)加上用力拍打之反撞力,關員是會跳唔起閃避,同時手臂會斷裂,那便不單只是包紮而是要打石膏。當然警方是可以做實驗測試兩者傷勢之比對,這會更讓人信服。
好人會做好事,由於做了好事,做的人是好人,反之壞人會做壞事,做了壞事的,那是壞人。相比對之下,那休班關員是好人,而那鐵騎士是壞人,害己害人;世上多一個好人,少一個壞人,有何不好?怨上天不給予那壞人一個機會改過?那要看那壞人壞到甚麼田地和要犧牲多少好人,你願意做那被犧牲的好人嗎?出街會被壞人撞死的,你可願意?你不願意,那你便要改變立場,與我同一陣線。狠狠地打自己兩記耳光吧,那麼蠢,蠢到要為壞人死!你可對得住你家人?
視頻或逐格定鏡看到鐵騎士是首先在慢線中向前疾走,但看到關員出現才稍為扭呔向右過了白線直接撞向關員,為何會如此咁唔好老脾,有可能是事發前剛與女友嘈交被激親火爆引致。鐵騎士新買簇新鈴木大R藍色戰車,問女友新車落地靚唔靚,女友話醜樣普通,真係激到春袋都爆...平時每日都食廿八蚊碟叉雞飯,同女友食就貴啲...積埋積埋...識錯一味靠激女友,卒之爆春袋,死俾你睇!寄語戰友們,遇着靠激呃飯食女,有若厲鬼劏豬櫈,真係無眼屎乾淨盲,早走早着,命會長啲!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第 36 條規定,
任何人攻擊、抗拒或故意阻礙警察執行其合法任務,即屬犯罪。 該罪行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 或者,如果你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你可被控《警察條例》(第232章)第63條下較輕微的罪行。
根據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
第4條,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沒有保險下駕駛)是刑事罪行。 當一個人在路上駕駛車輛,但沒有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就屬於違法。 一個人未到足夠年齡領取駕駛執照,或者被取消駕駛資格,都不獲受保第三者風險保險。
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
Oct 7, 2021 - 如任何人違反本條而行事,可處罰款10000 元及監禁12 個月;而有關 人士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亦會被取消(由12 個月至3 年不 等)。 此外,運輸署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 章)亦可拒絕 發出有關車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牌照。罰款及監禁12個月;任何人就本條所訂罪行被定罪,其持有或領取汽車駕駛執照的資格須予取消。
香港市民拘捕權源於「可逮捕罪行 Arrestable Offences」。法律改革委員會傾向保留可逮捕罪行的現有定義,即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違法者可被判入獄十二個月以上的罪行。 任何人士如發現有人正犯該等罪行或已犯該等罪行,可無須持有令狀而將違法者逮捕。
休班關員見到鐵騎士拒停車,已帶領了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於是毅然踏出馬路(鐵騎士快線外檔)外行使示意「慢車」之姿態(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12個月以上監禁之合法市民拘捕權類同), 但鐵騎士不接受慢車且抽頭向外過了慢線與快線中間白線,歹意直趨撞向關員,引發鐵騎士自己不幸撞鐵柱意外身死。
個人是非常同情那鐵騎士,因以佢當時之舉止,高速逃避警方鐵馬追捕,兩次兜圈,復心生歹意撞向路人關員,務求攪大事件,這恐怕是受了極高度之刺激才藉此發洩...,所以文中有述及要聯絡調查死者之女友,尋求真相,這亦是一般調查「他殺案」之指定概略。
母親保重身體 真係唔知講咩好😔😔
希望死者家人,朋友保重~
已經是一個不能用一般常識去判斷的法律問題
1 車手涉嫌危險駕駛和拒捕
2 "攔車路人"涉嫌誤殺
無論如何,出了人命,始終是一個悲劇🙁願家屬節哀,望法律給予事件公正的裁決。
就算嗰個揸電單車嘅男士想加速賣甩啲警員,佢都罪不至死!嗰位休班海關太魯罔,佢咁樣人肉截車法,真喺累死人。假如嗰個電單車手撞咗落佢度,咁就齊齊攪炒。佢都置佢家人於不顧。
@@wailanwong4655 係拍甩頭盔,不是截車,因原片事後0X編輯部剪走咗幾秒,拍甩頭盔可能想令司機失平衡抄路邊等人捉!因為電單車衝力,拍打時可能已暈了,加上頭盔飛甩,撞前幾妙是無頭盔兼失控徧離車路,所以一撞即出事!
英雄主意,累己累人,一定要追究呢個冇腦的關員
海關累人累物!
@@komlc8946電單車頭盔都可以拍得甩!唔該唔好鳩噏!(我都有架 KTM790).
@@bobochan2088事件教訓大家有罪案不要多事~老人跌倒不要抶
聽落好心痛。同平常新聞唔同。係無方法安慰。希望快渡過難關
🙏🏻🙏🏻🙏🏻🙏🏻 媽媽節哀順變 🙏🏻🙏🏻🙏🏻🙏🏻
悲劇!最慘的就是母親、朋友、女朋友!祈禱她們堅強活下去!啊們!
簡單邏輯,馬路喺車行,行人路係人行,條海關走出馬路已經對交通構成危險啦,警察追車洗鬼搵你個休班海關出馬路一拳打落去幫手,如果條街係多人嘅地方,禁咪多得佢造成更多死傷,呢啲人又害死一個家庭
成件事係悲劇 害死電單車手嘅係佢自己 唔好再將責任推曬畀其他人!
最核突係有啲人,企圖將海關殺人嘅責任抹除,認為車手犯法就係咎由自取, 俾人殺係好合理, 真係唔知嗰啲物體個腦係咩構造
@@fallonlau8238
你認為.那人走出馬路攔車!還拍打司機頭部!令司機失控撞死做法正確?佢無責任?那以後香港人是否要學佢做法??😡
@@fallonlau8238如果香港冇案例,咪用其他國家個案案例囉!就算在執法時候不適當領導人死亡都會被控告誤殺
@@two3888 外國亦都有好多cases 啲teenagers偷車 跟住被警車追捕而炒車喪生...
啲人一味話個海關殺人 你都要搵到個動機先得㗎?
邊個犯法在先? 講到個車手好似好無辜咁...
早前咪有個癲佬喺屋企發癲 佢屋企人報警 最後警察殺咗個癲佬... 咁又係邊個嘅錯?
應該要控告該名休班海關路上 魯莽行為引致他人死亡罪,兼一定要向這名休班關員索賠
關員同騎手有一大段距離,騎手唔收油仲要衝上去撞關員,你睇唔到架???
点解無人質疑司機為何有人在路中心仍不停車?仍要高速向前衝,難道就不會攞人命嗎?!
@@szechingho-rw1hv very good! 作為老母,連自己個仔騎鐵馬都唔知! 真係失敗!騎手唔收油企圖謀殺休班正義海關警員!
唔係個關員,個司機唔會撞車。個關員係休班架,佢唔係執法人員,佢罔顧自己生命,Iron man上身吖?佢做文職咋,自以為是。司機有錯都罪不致死。
@@tyrex1chan喺你瘋狂走佬,加速既時候,有冇時間比你諗到前面條友唔避不特止仲要伸手打甩你個頭盔?加上以影片入面逃走既電單車既車速根本冇咁多時間比司機反應過黎😓
一路好走,在天堂過另一種生活,願死者安息!
吾知頭吾知路 無可咁樣截車。害人好白痴。
個母親好可憐,辛苦養大個仔,追佢係警察既責任,截車既人亦有不對,因為佢只係普通市民,佢只是路過,值得深思既係........新聞話死者只係行車証記過期無保險,跟本唔須要走,只是小事一宗,罰錢就可以,真心覺得死者真係好可惜,如果可以返轉頭,相信佢一定唔會走,可惜既係一切都太遲了,希望佢母親睇開啲不要傷身體,希望死者一路好走!
佢職業係海關但放左工只係市民一個, 一個害死人既市民
關員同騎手有一大段距離,騎手唔收油仲要加速衝上去撞關員,你睇唔到架???
@@szechingho-rw1hv 市民需要教育就好似你既思想一樣, 一個市民不在行人過路線已經唔應該出現响馬路, 其他行為先唔討論, 希望你唔好有日橫過任何馬路連累到司機危及其他市民。安照你講法你行出公路直線的話司機見到你一定要停比你咁, 珍惜生命
@@x1carbon138
而家係個車手身有屎,犯法要走路
@@szechingho-rw1hv 心態要正確, 明就明唔明就算, 緊記顧己及人
@@szechingho-rw1hv你收皮啦,其實你係咪個海關家屬?
節哀順變!
子不教,母之過!
@@WongHoha 孝順仔會無保險行車證過期駕駛,仲要拒捕,乖極有限啦
@@WongHoha咁受懲罰嘅應該係個海關自己,唔好燒埋佢媽媽嗰疊
佢係蠢,唔一定冇家教
1998年來依個世界
@WongHoh所以海關無事a
希望受砉者家人節哀
根本鐵騎士就身有屎,如果唔係使乜開得咁快呀?呢啲根本就係意外,邊個都唔想.
這個世界告訴我好人是無好報惡人冇惡報,會這樣想只是自我安慰
個海關一手把一個家庭打碎了。苦了天下父母心。
好多家庭
真係好慘, 個仔得27歲, 就咁走左.
40歲人都唔用腦諗一諗行為的危險和嚴重性,英雄主義上身,現在害死了一個後生,問你於心何忍。
你幾多歲人仲發佈低能評論,用下腦先?
馬路炸彈原來又真一個考順仔,如果今次冇事走得甩,將來下次出事就會係好丈夫、好父親。
個海關未求情啫🤣 一陣可能係明日之星
@ATVchichikaha-864 使撚求情!睇清楚條片,考順仔係高速直撞,完全冇停車或者收油嘅動作,如果嗰個海關唔係身手敏捷咁跳開閃避,自然反應咁有個伸手動作,今次嘅考順仔係嗰個海關喇
@ATVchichikaha-864 使撚求情!錯就要認,打就企定!麻煩各位睇清楚條片,考順仔係高速直撞向嗰個休班海關,完全冇停車或者收油嘅意圖,如果唔係休班海關身敏捷咁跳開閃避,自然反應咁有一個伸手保護自己嘅動作,今次嘅考順仔就會係休班海關!
@@KKyuen-864 2025年受分名單
可見今天的所謂正義休班服務大眾人員 為了達到目的會用任何手段完成一件事 就算沒有正當程序都習以為常 很多人都為呢件事心痛 希望家屬節哀順變
關員同騎手有一大段距離,騎手唔收油仲要加速衝上去撞關員,你睇唔到架???
關員真低智商。[厚多士]阿姐上身
@@szechingho-rw1hv 那個人選擇出去前有無評估環境 人流 風險 後果 及通知附近街上各方人員 路人發出警告警示 以準備有所行動 如果行動失敗可能波及大眾
@@pppp-fy3xg
咁果個車手在選擇逃跑時,又冇諗過會撞死其他人,又冇諗過自己會撞埋牆死……自已犯錯咪自己負責囉,怪得邊個!
@@szechingho-rw1hv 你都識講有一大段距離,個關員自己唔撚閃仲要打騎手個頭攪到騎手死埋,你又䏲唔到架?定係你盲架?
要有一個更好的交代😢
唔好成日話佢係海關就合理化佢
佢响呢單case入面只係同我地一樣係市民 係路人甲
如果咁都唔判誤殺 我地市民係咪都可以亂9咁衝出去拍甩人地頭盔?
而且段片明顯見到電單車無撞到佢 佢係等電單車過左一半之後故意去打人地個頭
先唔好話失控 俾佢咁打法 條頸應該未失控都已經傷左了
咁攪法, 人人見到的士違泊就一手打落去個頭, 無法無天呀!!
😂我地思維正常定班海關D人吾正常!
佢只不過係想做一個好市民,個車手已經係高速使入条街兩次,佢先会尝试阻止佢
@@marklee5467 唔好因為有人死咗就美化佢,始作俑者其實根本就係個車手嚟
真是悲劇 ! 😢
謀殺
希望死者一路走好!令致意外發生嘅政府人員應受法律刑責及民事索償!🧐😏
如果警察唔起訴個休班關員家屬直接民事起訴佢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啦,賠償事小最少要畀人知道呢個關員嘅行為係錯要負上責任的!
引用他人留言:英國有單係判民事
刑事就判無罪
所以警察好大機會不起訴,要家屬告。
一定要對涉事海關民事索償, 唔可以放棄!
一路好走🙏🏻
家人節衰順變🙏🏻
以前都有捐款渠道唔知今次有冇
悲劇
只能說節哀順變
David老師敢言與真心評論~這個世界上仲有公義?仲有天理嗎?拍打頭部~等同蓄意謀殺~非常陰險惡毒~死者一定寃魂不息~揾佢算脹吧,人心所向。
評歌人協會:終於支持你
@Mabelchu8790 不是支持我,是支持公義。
老師我支持你講的 正義道理, 這個世界 好公平, 馬路士車同埋車行, 休班海關人員 已經放工 在馬路蓄意 拍打人頂帽 這個行為 是不合法的, 一定討回公道
@@meikailee1397 只可惜~官字兩個口,除非全城哄動,全港市民壓力才能討回公義。
今時今日……紀律部隊做嘢,唔使你哋啲蟻民教😢😢😢😢😢😢😢😢⋯⋯阿Sir話冇事就冇事😮😮😮😮😮😮
這海關人員多鱼,博出位,害死個後生仔,一定耍告佢誤殺!😡😡😡😡😡😡😡
真人真事, 我朋友做左犯法事俾警察追, 跌左落山死左, 咁我朋友應唔應該為自己既行為可能會發生既後果負責任?
企圖謀殺,唔好以為。一定告誤殺脫身。
@@hongkonghacker 呢單野係行人干擾行駛中的電單車, 加上佢唔係驚察.
@@hongkonghacker 自己同比人..禁都分吾到..當一樣? 成個理論錯能哂..你d sense人材級
應該先告企圖謀殺,官判唔判誤殺就後話 。
怎解無人質疑駕駛者為何被截查都唔停車?
無睇新聞?😂😂
好心痛
無論此人有沒有執法的權利, 此人以不合理的方式逮捕疑犯導致死亡。在其他國家有類以這些方式拘捕疑犯 導致疑犯死亡,執法人員被判監禁。
如果死者停車受查,便没有悲劇。
放心,交通部做嘢有多種戰術,衝燈,非法賽車、攔截匪徒,包抄、口袋戰術、多重路障,人家專業日日做無出過事、話之你毒品車,改裝跑車、都無死人。如果交通事交通理,企埋一便,就沒有悲劇了!
@@komlc8946人哋最多都係攞香港人做人肉路障,粉嶺死過兩個人啫, 點會估到有英雄會亂入選擇殺人?
是的,死者拒捕又開到咁快,除時會撞死行人,其實對其他人嚟講都構成危險
之前有人留言,因無目擊有犯12個月或以上的罪案發生,只是車牌歪了,犯交通條例,交通想上前調查乜事而响號,只能說不合作,不算拒捕。目擊見司機搶劫、傷人犯緊罪用擴音警戒先係! 現只是阻礙公務俗稱阻差辦工。
死者唔停車係有責任,但唔使死啊嘛?人哋高速駕駛中去伸人一拳,個行為是否會造成嚴重意外,就算悲劇發生前都諗到啦,追車位交警都未撞埋去或出子彈啦,條休班海關扮咩“英雄”,睇咁多謝霆鋒做咩啫!
要告佢,民事, 刑事, 比番公道你地, 條友害死人,
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該人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
《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7)條包括一些有用指引,以協助決定在個別案件中,對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有何預期,或對其來說,何謂顯然易見:
「須顧及該個案的整體情況,包括-
(a) 關鍵時間有關道路的性質、狀況及使用情況
(b) 在關鍵時間在有關道路上的實際交通流量,或按理可預期的在關鍵時間在該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及
(c) 能夠預期被告知悉的有關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以及經證明被告已知悉的任何情況(包括被告的身體狀況)。」
既然「危險」必須是「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顯然易見的」,法庭便須從合格而謹慎的駕駛者的客觀角度,來考慮每宗個案。危險駕駛可判三年監。
@@sunec338 而家有個人連做人都唔合格
@@sunec338
唔好轉移視線啦,國家洗白隊。死者已逝,唔通你可以告佢咩?一日未入罪都只係嫌疑人,如果香港仲係行普通法的話。
休班關員就算係協助追捕都係行為過失導致他人死亡。不過法律面前 窮人_ _。
@@bazzziojt 唔好亂屈角瓜隊! 客觀啲睇電單車好遠就已經見到有人企在路中心,作為合格謹慎嘅駕駛者係咪要減速停車,係駕駛者態度令慘劇發生。今次途人自己惹禍上身、相信以後冇人會做見義勇為嘅笨事?見到南京彭宇案影子!
@@sunec338你依啲人完全唔聽警察指示,係咪想煽動? 你唔知道警察都呼籲市民,遇到危險,市民應時刻緊記「閃、避、求」 ? 仲要人出嚟好似呢個海關咁添煩添亂, 殺埋人?
媽媽請節哀順,好好照顧身體
叫阿仔番嚟搵那位 40歲[厚多士]海關關員😮
死者家屬 一定要追究 休班 海關 殺人兇手
用謀殺罪實輸
悲慘
有好多種方法可以幫警方,但絕對唔係令疑犯死亡
請不要輕輕放下, 要公平審判! 最後一句無咩希望 , 令香港人覺得好唏噓😢
應該可以告關員過失殺人
真係離哂大譜 一個文職關員去攔一架電單車 仲要用手拍人地個頭盔 唔通佢唔知頭盔係騎電單車唯一嘅防護? WTF
情況如同推一個站在懸崔邊的人落山一樣,屬於謀殺行為。
呢單野告咁輕罪難平文憤…
都唔知你哋拗乜春。好心唔代表唔會做壞事喎。孝順好仔又唔代表唔會犯法喎。咁依家一個死左無得告,另一個咪話可能告佢誤殺囉。又告唔到謀殺架啦。成件事就係,一個有心既休班海關,誤殺一名27歲懷疑逃避交警追捕既孝順慳家好男友。無沖突架。告完誤殺再申請巨額索賠囉。人死不能復生,諗吓點同佢抗爭到底。另一個就洗定個八月十五,睇定心理醫生,跟你一世架啦。
你都講得啱嘅,今次係一單悲劇。
海關無錯之後日日有呢d事情,係咪呀
啱!成件事我反而最唔鍾意啲人講到個死者冇責任咁。
十分贊同 @@jfdb1111
@jfdb1111 下次你渣電單車,我過黎搵你睇下我有無事先
市民應該感恩,香港仲有正義既海關,同埋警務人員,見義勇為,並無做錯
錯曬
人神共憤,必需繩之於法
講緊死者家屬同支持者,應該全部繩之於法!
世界上唯一正義的人只有耶穌基督。在香港裡最正義的人是李錦彬牧師。
有幾共憤,佢自己都有問題啦
現今的黑網才是真正的可怕人性,甚麼內容也有,超乎你所想。有些網紅都也被..............
呢個關員隨時上埋人地女朋友屋企搜身睇吓有無藏毒因有可疑。
希望這次可以教育一下香港市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有冇犯法,你嘅生命都應該得到保障,唔係自以為幫人捉賊,就可以莽顧別人的安全。
願逝者安息🙏
阿仔為何不續牌及買保險,呀仔無保險不應在街行駛?
保險公司:「好彩過咗期。」
人地衰最多都係坐3個月,你一拳人地就收左檔,做海關判斷力咁差點考番黎? 何況e家香港就算當下走得到警察轉頭都實拉得番,簡單講句英雄主義累死人。
唔好畀佢再做,佢係咪睇得成龍嘅片太多上腦
多得關員多能事
在2016年倫敦的案例中,關鍵判決要點如下:
1. 民事責任:
- 法庭判定該路人需承擔40%的賠償責任
- 需賠償受害人醫療費用和收入損失
- 總賠償金額約為£8,000(約港幣$80,000)
2. 刑事責任:
- 檢控部門最初考慮以魯莽傷人罪起訴
- 但考慮到其協助執法的動機,最終沒有提出刑事起訴
3. 判決理據:
- 法官認為即使出於善意,平民都不應採取可能造成嚴重傷亡的攔截行動
- 強調市民協助執法需要有合理限度
- 指出只有受過專業訓練的執法人員才應進行高風險的攔截行動
這個案例後來成為英國警方在公眾教育中的重要參考案例,用來說明市民協助執法的適當方式和界限。
呢度係中國! 請用中國領導誤殺而不被起訴的例子
咩案例?
詳盡D?
英國倫敦發生過類似呢單謀殺案嗎?想知,谢
清醒下啦,香港行一國兩制同普通法架@@KKyuen-864
Rip
家屬未來都幾難平靜,又要籌錢辦後事,未來幾年又要上死因庭,又要自己搵律師索償民事庭,願平安大吉有後福!RIP
個關員要做正義嘢點解唔上山搵陳同佳同佢個神棍保護傘,為民除害就係真英雄!
ON 9 香港海關, 魯莽行為, 奪孩子命, 龜縮唔肯自首, 警察唔告誤殺, 等畀天收!
幾皮嘢一個月……又有福利⋯傻嗰個先至去自首……今時今日……紀律部隊做嘢唔使你哋啲蟻民教😢😢😢😢😢😢😢
你ON9
@@bunbuntong1351 天先唔會收,咪自high
第一我認為休班海關可以做得更好,唔拍走車手頂帽,唔企中間,車手可車手唔逃走一定唔會死。所以兩人都有錯,只係車手責任更大。
第二,27歲不是孩子,是成人。
可以告謀殺, 個關員做所有動作都是全部有意識及危險的動作,尤其是拍甩頭盔,這動作對駕駛者尤其危險,一旦發生意外必定喪命。所以一定要告謀殺。
誤殺,擺明謀殺,開緊車拍人地頭盔,做海關就可以為所欲為,分享全世界知道香港政府官員係咁樣都可以無事。
當大家微觀爭論司機車速快不快、應不應停低、是否心虛駕車走人;休班是否正義,是否因為有人危險駕駛為人民付出;
但無論邊方啱,如此市民個個私自行動執法,不給專業公務員做,後果是日日都有超速駕駛,衝紅燈,咁人人判官上身,人口會迅速減少。
加上如有幾架非法賽車在路面,其他司機又個個熱心自己捉人,揸自己車撞停賽車( 可能會撞向司機位)! 成條馬路一大羣車片來片去,可否吸引旅客圍觀,唔知!😅
但單嘢可能審幾年,一係宏觀 首要放寬移民,填補人口。
不要再為此爭拗浪費時間! ✨ 🙏🏻 願司機 RIP 大家幫阿媽捐助🫶🏻
各位可看翁靜晶危險人物2.0 法律小常職中有解釋此事件中電單車司機及休班關員的法律責任。
請先用5分鐘時間細閱我經過詳細研究的看法,請指教
休班關員不應負任何刑責 反而死者女友須接受調查
現場是雙線同方向行車(不包括巴士專線)。鐵騎士之前已帶領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逃避行車保險過期。休班關員是企在開線企圖勸喻鐵騎士投降, 但鐵騎士在雙線中稍微過了白線奔馳且有著一份「惡意」撞向關員。視頻逐格硬照看到關員閃避, 並沒有拍打鐵騎士頭盔。尾隨之鐵馬是在慢線中間緊追。
基本上,休班關員是「企圖勸喻鐵騎士不要再高速逃逸警方追捕,而本身是有閃避鐵騎士, 並沒有企定企硬」。鐵騎士炒車原因是個人
1) 車齡1年,路面經驗青澀;
2) 電單車鈴木大R,180匹, 可達時速300Km驚人馬力;
3) 鐵騎士慌不擇路;
4) 鐵騎士頭盔未有穩妥戴好, 觸及關員手掌後飛脫, 致頭部傷重不治, 這是致死主因。沒有關員出現, 頭盔鬆脫高速炒車撞硬體, 致死情況同樣會出現, 視頻硬照顯示關員沒有拍頭盔, 合理疑點利益歸休班關員。
建議警方送鐵騎士頭盔往化驗,看看出事時頭盔有否穩妥戴好,並頭盔是否合乎安全規格。
整件事在影響着全人,有兩個層面,我只能告訴你其中之一(50%), 至於這不幸事件為何要發生在香港,我仍在思考當中。
A) 法律觀點層面
1) Fundamental Breach of Good Conduct - 鐵騎士行車保險過期、超速、拒捕、帶引警方鐵馬兜圈肆無忌憚;
2) Malice Applied - 鐵騎士行中線, 稍微過白線意圖惡意衝撞關員;
3) Self Defence Analogy - 關員閃避被撞, 肢體平衡下與鐵騎士有接觸,這是可理解接受,類同自衛傷人屬無罪;
4) Good Samaritan Act as in First Aid - 整件事看不到關員有任何惡意顯露, 整體而言可受急救 Good Samaritan Act 豁免刑責;
5) Benefits of a reasonable doubt go to 關員 - 縱使有疑點,所有合理疑點利益都歸關員。
利申: 不認識兩者, 亦沒有與他們有任何瓜葛, 關員是無罪的。
視頻太快了,我是下載視頻後逐格審視,99.9% 支持關員是無罪的(那0.1%是為何要關員的出現)。兩者身體接觸源於關員閃避鐵騎士直撞,關員身體平衡下之無意識接觸。若關員有用力拍打頭盔,以車速重量momentum(勢頭)加上用力拍打之反撞力,關員是會跳唔起閃避,同時手臂會斷裂,那便不單只是包紮而是要打石膏。當然警方是可以做實驗測試兩者傷勢之比對,這會更讓人信服。
好人會做好事,由於做了好事,做的人是好人,反之壞人會做壞事,做了壞事的,那是壞人。相比對之下,那休班關員是好人,而那鐵騎士是壞人,害己害人;世上多一個好人,少一個壞人,有何不好?怨上天不給予那壞人一個機會改過?那要看那壞人壞到甚麼田地和要犧牲多少好人,你願意做那被犧牲的好人嗎?出街會被壞人撞死的,你可願意?你不願意,那你便要改變立場,與我同一陣線。狠狠地打自己兩記耳光吧,那麼蠢,蠢到要為壞人死!你可對得住你家人?
視頻或逐格定鏡看到鐵騎士是首先在慢線中向前疾走,但看到關員出現才稍為扭呔向右過了白線直接撞向關員,為何會如此咁唔好老脾,有可能是事發前剛與女友嘈交被激親火爆引致。鐵騎士新買簇新鈴木大R藍色戰車,問女友新車落地靚唔靚,女友話醜樣普通,真係激到春袋都爆...平時每日都食廿八蚊碟叉雞飯,同女友食就貴啲...積埋積埋...識錯一味靠激女友,卒之爆春袋,死俾你睇!寄語戰友們,遇着靠激呃飯食女,有若厲鬼劏豬櫈,真係無眼屎乾淨盲,早走早着,命會長啲!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 212 章)第 36 條規定,
任何人攻擊、抗拒或故意阻礙警察執行其合法任務,即屬犯罪。 該罪行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最高刑罰為2年監禁。 或者,如果你襲擊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你可被控《警察條例》(第232章)第63條下較輕微的罪行。
根據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
第4條,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沒有保險下駕駛)是刑事罪行。 當一個人在路上駕駛車輛,但沒有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就屬於違法。 一個人未到足夠年齡領取駕駛執照,或者被取消駕駛資格,都不獲受保第三者風險保險。
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
Oct 7, 2021 - 如任何人違反本條而行事,可處罰款10000 元及監禁12 個月;而有關 人士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亦會被取消(由12 個月至3 年不 等)。 此外,運輸署署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 章)亦可拒絕 發出有關車輛牌照或取消該車輛牌照。罰款及監禁12個月;任何人就本條所訂罪行被定罪,其持有或領取汽車駕駛執照的資格須予取消。
香港市民拘捕權源於「可逮捕罪行 Arrestable Offences」。法律改革委員會傾向保留可逮捕罪行的現有定義,即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違法者可被判入獄十二個月以上的罪行。 任何人士如發現有人正犯該等罪行或已犯該等罪行,可無須持有令狀而將違法者逮捕。
休班關員見到鐵騎士拒停車,已帶領了警方鐵馬兜了一個圈,於是毅然踏出馬路(鐵騎士快線外檔)外行使示意「慢車」之姿態(法例已有規定違法者刑罰的罪行或12個月以上監禁之合法市民拘捕權類同), 但鐵騎士不接受慢車且抽頭向外過了慢線與快線中間白線,歹意直趨撞向關員,引發鐵騎士自己不幸撞鐵柱意外身死。
個人是非常同情那鐵騎士,因以佢當時之舉止,高速逃避警方鐵馬追捕,兩次兜圈,復心生歹意撞向路人關員,務求攪大事件,這恐怕是受了極高度之刺激才藉此發洩...,所以文中有述及要聯絡調查死者之女友,尋求真相,這亦是一般調查「他殺案」之指定概略。
如果電單車手見到有人欄路 怕自己或別人有危險而有停車 就不會發生慘劇了😢
都係車cam 特警嗰句:先生你咁講,一定冇車牌,唔係唔會講啲咁低智嘅說話
那個年輕人在警慌中走路, 那条馬路可能只有那個白咭関員跑出來, 如果那位白咭関員不伸出他的白痴手, 那個年輕人的車已走了. 無論年輕人犯了什么罪, 到處監控, 今天拉不到, 明天都捉到, 判刑由法庭定, 不是由白咭市民執行的.
明顯見到電單車手已避開咗佢,係佢伸手拍甩電單車手頭盔,令死者失事身亡
唔犯法咪無事囉 唉 一子錯....
@@winions-en4hf 唔魯莽行事,咪唔會害咗一條人命,一世內疚
關員應該坐監,人哋養大個仔咁辛苦,你一個愚蠢的行為就害成人!如果唔使坐監,天理何在?
最愚蠢行為嗰個就係個車手 一早停咗架車咪冇事囉!
搵你做判官 就真係哀哉...
@ 就算個年青車手沒有停車,但罪不至死!為什麼關員要奪走他的命?
@ 不要說是休班海關,即使是休班警察,不在辦公時間內,也不應該干擾警察的工作!
@@fallonlau8238 如果呢個年青車手是你的家人,你可以這樣說風涼話嗎?死者為大!
@pineappleice2274 咁即係話 以後喺街到見到有人話搶野 最好扮聽唔到啦?
見義勇為不代表可以用過多嘅武力,交警追捕疑犯都係遵守緊呢個守則
四個字講曬:草菅人命
人間慘劇
自作自受
有冇辦法可以直接捐款比佢?😢
無論海關員會唔會被告,佢這一生都要背負一條人命,
你覺得拒會內疚咩。 海關有指引這樣冒險去人肉截車嗎
@@amsushi3277我都覺得條友唔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這個關員應該坐監!
佢個腦回路構造我唔信佢內疚 人地呢家一心諗點樣打甩條罪
心諗果條友死左係佢唔好彩 可能什至覺得抵佢死見我攔仲唔剎車正契弟
@@waihong9535 英雄主義上身,當然會內疚。完。
呢位媽媽一定要向嗰位休班關員民事索償, 取回公義。即使刑事告唔入, 但係民事都可以告得入, 所以請向律師咨詢。
孝順仔會無保險行車證過期駕駛,仲要拒捕,乖極有限啦
唔代表咁樣就送人一程
咁係咪因爲咁就要死?
海關d朋友?
第一,個關員唔知頭唔知路就衝出嚟 拍人哋個頭盔就合理? 後面有個交通警好合理咁樣追緊佢la, 如果照你咁樣講,個個市民都可以 做人民英雄企出去路中心攔截人?? 只要對方 係畀警察追緊嘅, 呢啲 行為就係合理化唔犯法??
做人呢~就要有啲同理心~ 企喺兩方面嘅角度都要諗一諗, 學翁靜晶話齋 佢係一個休班警員,唔係返緊工嘅時候, 佢咁樣嘅行為只係 一個普通嘅香港市民,係可以告佢過失殺人罪。
關員涉干預汽車被捕,乖極有限啦😂😂
殺人兇手!天理難容!😮
@@hihi-pd3wn 其實我覺得個電單車司機唔收油係佢想殺人喎…
認真做埋多餘嘢!交通部專業訓練,日日處理衝燈、超速、非法賽車、攔截匪徒,有多種包抄戰術、多重路障。 閒雜人打電話報告逃離方向已夠,幫手捉人只有捉蟲!😅
心up😢
R.I.P
為何要拒捕逃走,真的不明!?
驚咪走,新牌仔,屌你咁簡單都問
行車證 和 保險過了期
過左期自己身有屎,自己都有責任
@@aobob5243本身佢自己係有責任, 但係個休班海關 係乜都唔知嘅情況底下 就衝出嚟攔截, 其實都好奇怪。。 學翁靜晶話齋 佢只不過係一個休班警員 唔係 執勤當中, 所以當時佢只不過係一個普通嘅香港市民,若果 咁樣做係合法嘅,咁係咪代表每個香港市民見到有警察追住人,就可以 亂咁衝出馬路去拍打人哋個頭盔 導致他人炒車? 所以 佢當時身為一個普通嘅香港市民身份 咁樣做嘅話 係可以告佢 過失殺人罪。。。 另外呢個休班海關我唔見得佢有責任 得去邊, 佢咁魯莽衝出嚟嘅一個決定 不單止害死咗一個後生仔, 亦都係對自己嘅生命 同埋家人不負責任!!
另外我想講呢個後生仔 佢保險過期 各樣嘢 嘅違法, 畀交通警追捕, 就算佢唔停車你覺得警察會搵佢唔到?? 週街都係天眼。。 有需要呢個休班海關 做英雄咩? 難度冇咗呢個休班海關攔截佢 就捉唔到佢咩?再加上佢又唔係犯左乜嘢大罪大案。。 所以呢個休班海關 成40歲咁大個人做啲嘢根本就係冇經過個腦! 害死人不特止!呢D行為仲係對自己生命同對自己屋企人 不負責任嘅表現!!
海關本身職責係對走私、盜版執法。一個休班海關跟普通人無異。人肉攔截高速行駛嘅電單車,對自己及電單車手都有生命危險。而家導致人命傷亡,難免要負刑責。
@@uut378 一定耍判佢有罪
@@kwokhungaaa1495始終係一條人命,監禁係無可避免。
唔判佢天無眼
太惨了
希望家屬識得搵翁靜晶律師幫手❤,果條友魯莽好勝一掌拍死一個家庭。
如果香港沒有公義!那個母親怎樣過這年!怎樣活下去! 關員唯有業隨身呀!真的一念天堂一念地獄。
一個受過專業訓練嘅休班👹明知出手襲擊電單司機會令到電單車失事,罔顧他人生命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出手襲擊導致他人死亡,其心之黑🖤,呢啲都係馬路炸彈之一,必須要以告更高罪名警世!
當時介入的是一名40歲男海關人員,隸屬貿易管制主任職系,等同文職人員,沒接受過紀律部隊及槍械訓練
文職人員咋,乜訓練都冇㗎。
@@carmenLi098錯。所有海關關員係接受同一套基本訓練,畢到業才分派工作,按時輪替不同性質工作範疇,可文可武。
唔識咪鳩噏去污蔑海關同仁
呢件事海關已表明不評論個別人員的笨柒行為~擺明畫清界線
又一個孝順仔榮歸天國
全世界,個個殺人犯啲家屬都話佢個仔係孝順仔,乖乖仔!
@@szechingho-rw1hv說話唔好太涼薄,即使司機不對罪不致死。換位思考,失去親人之痛。自以為是Iron man上身,罔顧自己安全也危及他人。
@@rebeccalamyc
車手同關員有一大段距離,車手唔收油仲要加速撞上去,佢咁樣又何嘗唔係想攞人條命嗎??出得嚟行,早晚要還。佢唔拒捕、唔超速,唔再衝上去撞關員咪乜事都冇囉!
請問佢咁高速有無危害他人?可唔可以形容瘋狂?
@szechingho-rw1hv 咁個關員衝出嚟做乜?佢休班唔係執勤?佢只係一位文職没受訓沒常識去處理這種事。從短片中可見他拍打/拳打司機頭部,力度如何?是否影响司機神智間接做成車禍?出得嚟行,預咗要還!?還都唔使用條命還!!
下次叫個海關用身截非法賽車嘛…….😢
即係你都知個死者係犯左法呀
@ManMars-rr5fi 個死者犯法一件事,但係個重點係個海關一個無腦嘅行為而導致一條人命嘅損失吖嘛
@@manpoklmp7798 第一,我都覺得個海關咁擋係on X, 第二,除非個死者有其他未披露出黎既大鑊野,否則佢咁full雞走到炒車,實屬不智既決定
@ManMars-rr5fi 去到而家個on9 關員俾人拉埋都仲諗住幫佢洗白,唔知行人路上如果咁Q 你老母俾架炒車都撞死埋,你係咪都讚成俾個好市民獎俾個海關呢?
@ManMars-rr5fi犯法系由个官去判
駕駛態度有幾好,大家有目共睹嘅
有冇正義的律師幫幫死者家屬? 😟😢
If you are chased by the police then stop it's that simple. You only run away if you have done something wrong
罪不致死
@@bennyf95講到個死者其實係逃犯,又用4個字就搬龍門
犯法就要被殺?
@monsterkloo584your mother may not be a wonan😂
好慘! 😭
鐵騎士如果唔係開得咁快,點會撞得咁犀利呀?
咪喺 成件事就起源於佢 佢一早停車咪冇事囉! 而家意外死咗 就將所有責任推曬畀海關...
你只批評司機!那人走出馬路攔車!還拍打司機頭部就正確嗎?那以後香港人是否要學他的做法??😡
@@catlove-v2f 首先 成件事嘅起因係司機! 另外 個海關唔係亂阻截任何電單車司機 個海關係知道個電單車係被警察追緊... 最後 架電單車超曬速 有幾多個人會攞自己嘅生命去阻截架車?
@@fallonlau8238
一句到尾!你認為那休班無錯!司機抵死!那休班做法正確?那警方為何要拉那個休班?你去同警方講啦
@catlove-v2f 我從來冇講過休班海關冇錯! 休班海關就係錯在太傻 佢以為佢可以阻截個司機 冇諗過件事最後會變成咁...
咁始終係有人死咗 而海關當時又喺現場 警察梗係要捉人返去問話 至於點樣判 要等法官開庭!
什麼事等警方處理。不應該這傻行動令別人死。完全誤殺。可憐的母親失去兒子。悲劇。
大家可以睇下翁靜晶啱啱喺澳門嘅書展嗰段片,有講到呢單嘢可以告佢乜嘢!! 推薦畀死者家屬 睇下下一步點做, 希望有幫助。
一定要有律師監察這單官司。政府在輿論的強迫下只是用了一條較輕的罪名起訴那條仆街「干預汽車」,就算最盛判刑也非常輕。正確應該是誤殺。
孝順就做每一件事之前諗吓屋企人,冇保險揸車,高速逃避警察截停,走得預咗有危險,佢肯一早收吓油門,就唔會搞成咁,玩車唔係玩命,唔係識扭油門就變馬昆斯。
係 海關人員一定有錯 但前提大家真係要安全駕駛 為自己為家人
@@一個人-x6b條友死咗都累個海關!人哋正義幫手,佢差啲撞死個海關吖!同埋冇人叫佢走,走得就預咗7日後反屋企啦
@@lancelot_EUHKI10 所以咪話安全第一lol 海關錯左冇諗清楚後果
@ 我明你講咩 但你講野唔夠中立 冇咩好討論
@@一個人-x6b完全中立!兩面都有錯!
要討回公道,政府應正視這案件,更要對其母親作賠償,讓她媽媽以後生活無憂,😔
首要希望大家安全駕駛
@@一個人-x6b 這句最對。
嗰個海關人員害死人!仲要休班期間,關你咩事?以為自己係正義超人🤬🤬
今次做左一拳超人搞掂左,但係代價好大
關員魯莽行事 最壞情況可以令三條人命同時死亡 好采既係無波及途人 如果抄車位置咁岩有人行緊 結果可能更加嚴重。。。
開得甘快,冇100都最少80
今次速度唔敢判斷,不過起碼唔會像前幾天的炮彈超速咁勁!總之一句講哂有事真係要停停車不要亂銜,要想想家中親人!
最後一下.冇咩希望令我好心up😢
真係人渣海關~直接告佢謀殺
@@chowtim8943 不可能是謀殺,也不會是誤殺。 攪清楚謀殺和誤殺既定義未?
@@guynice4681 或者俾個好市民獎佢囉~!!
再加個金紫荊獎畀佢囉!